从2017年4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根据新政策,原《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组织实施。
新政策将把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分成3类。A类(鼓励类)、B类(外国专业人才,控制类)、C类(外国普通人员,限制类)三类,按照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实行分类管理。申请人必须达到至少C类,然后才能为申请人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这是在合法工作的必要文件)。请了解以下A类、B类和C类的分类标准:
A类工作许可的标准:目前,最为常见的一种A类人才为达到以下薪资标准的高薪酬外国人,工资年收入需达到6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2万元人民币以上
B类工作许可的标准:
1. 外国人有学士学位,以及学士学位毕业后2年全职相关工作经验
2. 外国蓝领技术工人(持有国际通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有2年全职相关工作经验并且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的外籍人才
3. 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应从事其母语国语言教学,并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学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籍语言教学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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